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稳定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预期

2023-08-12 18:26:35    来源:经济日报


(资料图片)

郭子源

个别中介机构利用借款人预期不稳、着急转换房贷的心理,诱导其违规挪用消费贷、经营贷置换存量房贷,借款人应予以高度警惕。

不法中介又盯上了存量房贷。据媒体报道,由于金融管理部门鼓励、引导的“存量房贷利率下调”一事尚未正式落地,个别中介机构便趁机钻空子,利用借款人预期不稳、着急转换房贷的心理,诱导其违规挪用消费贷、经营贷置换存量房贷。对此,借款人应予以高度警惕。

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方向明确,借款人无需担忧。去年以来,随着新发放的房贷利率持续下行,存量房贷显得“更贵”了。为了减少利息支出,不少借款人呼吁下调存量房贷利率,也有人率先行动,选择提前偿还贷款。面对市场需求,金融管理部门已于近期作出积极回应。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多次表示,将指导商业银行依法、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。

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过程相对复杂,借款人不宜心急。自7月14日央行首提“存量房贷利率调整”至今,各家银行尚无具体的落地措施。但需注意,这种看似缓慢的操作反而是稳健的操作。

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有两种方式:直接降、间接降。前者是指变更合同条款,后者是指贷款以新换旧,即房贷转换。无论采取哪种方式,调整的过程都需要时间。一方面,受制于各项监管规则,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具有复杂性,改变贷款利率意味着重新定价风险资产,何时降、降多少都需要经过审慎、合规的测算,不是“说降就降”那么简单。另一方面,存量房贷的规模大,全国各地的执行情况也不尽相同,银行总行在作出决策之前,要充分考虑区域差异、统筹规划,较难一蹴而就。

若借款人预期不稳、着急转换存量房贷,很可能被迫承担三大风险。一是违规使用贷款风险。不法中介宣称的“转贷降息”,实际上是诱导借款人用利率较低的经营贷、消费贷置换利率较高的存量房贷。挪用贷款的行为一旦被发现,借款人要承担违约责任。二是高额费用风险。不法中介通常要求借款人先结清房贷,再以房屋作为抵押、申请经营贷。结清房贷的钱,恰恰是不法中介提供的高利息过桥资金。三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。借款人一旦选择转贷,就势必要把自身信息交给中介机构,后续,中介机构可能会借此非法牟利。

稳定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预期,商业银行要有所作为,用“短期痛苦”换“长远有利”。当前有观点称,银行下调存量房贷利率的积极性、力度可能较小。其依据有二。一是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会降低银行利润;二是贷款合同变更、贷款置换涉及银行的自主经营权,金融管理部门只能“支持和鼓励”,不能强制。此观点只看到了短期与表象。从长远看,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有助于增强银行的客户黏性、稳定存量客户。从底层逻辑看,商业银行即便不下调存量房贷利率,借款人也早已通过提前还款等方式降低了银行的利息收入。

由此可见,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不只是监管引导,更多的是市场驱动。接下来,商业银行要顺应市场需求,坚持依法、有序原则,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,审慎研判、统筹协调、有所作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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